1月3日,宁德时代发布公告称,其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创新航及杭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其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和相关发明专利,并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同时提出高达9100万元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公告显示,宁德时代在此次诉讼中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首先,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害涉诉专利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相关产品。这一要求旨在从源头上切断中创新航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保护宁德时代的专利权益。

其次,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赔偿经济损失共计9000万元,这一数额显示了宁德时代对其专利价值的坚定信念,以及对中创新航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严正追责。

最后,宁德时代还要求中创新航赔偿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这包括了宁德时代在维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相关费用。

对此,中创新航作出回应。公司表示,涉诉专利属于电池顶盖结构,中创新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布局,对自身的技术实力充满信心。因此,中创新航预计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中创新航还透露,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涉诉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并已获得受理。这一举动表明,中创新航不仅对自身技术实力有充足信心,还在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对宁德时代的专利侵权指控进行有力回击。